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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锦旗严防干部“带病提拔”
【来源】杭锦旗党委组织部            【发布时间】2016年11月29日
 
    抓学习做到贯彻落实全覆盖。一是编印了《关于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学习手册,作为领导干部学习《意见》的案头书。二是抓好三个层面的学习。一抓县级领导熟知。通过中心组学习、邀请专家精讲等措施,使县级领导做到心中有数;二抓组工干部精通。通过自学、集中学、交流学等方式,使组织人事干部熟知熟用;三抓干部群众了解。把《意见》的学习同“两学一做”专题教育以及旗内各类培训班结合起来,实现干部学习全覆盖。

    抓规范做到关口前置无盲区。结合我旗实际,制定《杭锦旗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》,前置关口,强化任前审核,防止带病提拔。重点做好六个方面,一是凡提必听。对拟提拔对象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。二是凡提必核。对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考察对象,认真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。三是凡提必审。对拟提拔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,认真进行专项审核。四是凡提必评。对拟提拔对象开展民主测评。五是凡提必查。对在考察期间或任前公示期间收到反映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问题,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必须逐一调查核实。六是凡疑必停。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,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

    抓责任做到底线红线不突破。一是全程纪实。按照“谁办理、谁纪实、谁负责”原则,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,切实规范选任工作文书档案管理,为干部“带病提拔”倒查问责提供依据。二是健全机制。建立健全干部“带病提拔”问责机制,党委(党组)及组织人事部门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,实行责任追究。三是从严追责。对干部在政治品质、道德品行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,但由于领导不力、把关不严、考察不准、核查不认真,甚至故意隐瞒、执意提拔,造成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,区别不同情况,严肃追究党委(党组)、组织人事部门、纪检监察机关、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高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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